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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中古車的隱藏收費知多少

很多朋友對購買日本中古車有保留,其中一個原因是有時標價和實際售價有差異,例如車標價十萬,最後卻要加幾萬元的不知名雜費,以至車主失去預算,車行亦落得不良銷售的壞名聲。車行的「雜費」究竟包含甚麼?

首先,我們要了解日本中古車運送到港的過程。

由於香港人無法從日本國內直接購買,所以一般會經由拍賣行買入,再轉運港口,經海路到達香港。抵港後隨即申報海關,繼而由車行檢驗、翻新,然後才會推出香港市面,供買家們購買,成為於可於香港駕駛的中古車。

雜費內容概述

一般而言,購買日本中古車,除支付車行所示標價外,還有兩筆費用需要繳交,一為車主牌照部份,另一則為車行文件費。

前者顧名思義,即是車主駕駛前所需的費用,如:牌照費、轉名費、汽車保險等政府規定香港路面行駛車輛擁有人所需支付的費用。

牌照費:

香港現行法例規定,所有車輛必須登記及領牌,方可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。而牌照有效期分一年及四個月兩種可選。汽油車及柴油車以汽缸容量釐定牌費高低,則容量越大,牌費越貴,而電動車的牌費則以車輛淨重釐定;若以一年計算,車輛牌照費將由$1,289至$12,789不等。

轉名費:

據運輸署規定,任何車輛在轉手後72小時內,有關車主必須遞交一份填妥及簽署的車輛過戶通知書(運輸署表格TD25),交予運輸署牌照事務處,以證明轉讓及承讓雙方均同意是項交易。臨時亦需攜帶牌簿(車輛登記文件)正本、新舊車主身份證/ 護照正本、新車主之汽車保險臨時保單、新車主住址證明(最近3個月內發出)及過戶費用(現金/ EPS)$1,000。

汽車保險:

據運輸署資料顯示:「任何人(包括登記車主及司機)在道路上使用汽車,有責任確保有關汽車已購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。」,而正同「轉名費」部份所述,臨時需要「新車主之汽車保險臨時保單」故此新車主需購買先第三者責任保險(簡稱:三保),否則無法處理轉名程序;但當然,車主亦可選擇綜合汽車保險(簡稱:全保), 以保障汽車本身。

而車行文件費方面,主要涵括三部份,第一部份為處理日本陸運、海運及香港船單的運輸費用;第二部份則為由車行代為向政府申報之費用,例如:向香港海關提交進口申報,向環境保護署遞交符合車輛廢氣及噪音排放證明並安排驗車,向運輸署處理當的首次登記稅、登記費、車輛牌照費及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的徵費等,以便車輛登記及發牌;而第三部份則為倉租相關費用。

車行雜費的各部份則大概如此,若有任何疑問,當然到可信賴的車行提問,如需詳盡資料,可致: